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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8 作者:来源:

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

预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安排,学校迎接审核评估整改中期“回头看”检查,需提供审核评估核心数据及支撑材料,作为整改推进成效的量化体现和实证依据。为提前做好数据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工作,待省教育厅发布正式采集通知后,再依据通知要求对预采集数据进行校核完善。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平台

学校本次数据预采集通过“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以下简称校本平台,http://192.168.200.172)开展,各责任单位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一)任务分工

数据采集实行单位(部门)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原则进行。本次预采集数据分为“院校篇”“专业篇”两部分数据,相关任务分工如下。

1.“院校篇”“专业篇”数据采集: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统筹负责填报及指标解读分析,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填报。

2.各责任单位负责数据归属管理,需按照数据采集任务分解,由“责任单位”牵头协同“协作单位”完成相应表单数据的填报。

3.各教学单位是各类基础数据的源头,需按照学校的统筹规划以及各数据归属部门的工作安排,提供或核对有关数据。

(二)数据统计口径

本次预采集数据统计口径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因本次为预采集,“时点”类数据暂以填报时最新数据填报,“自然年”以2026年现有数据统计,正式采集时按平台口径统一校核更新。“学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填报形式

可选择系统内直接填报或下载excel表格模板填报导入等数据采集方式(详见《2026年数据预采集模板》,附件1)。

(四)工作流程

1.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分解“院校篇”“专业篇”指标任务,分为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任务表,附件2)。

2.协助单位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进行数据汇总。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要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责任单位将审核之后的数据在数据采集平台统一填报并校验提交。

4.整体数据预采集工作完成后,责任单位将所填报的表单从系统导出,纸质版材料经录入员和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报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同时提交《咸阳师范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3)。各责任单位须同步整理所填报核心数据对应的支撑材料,做到“一表一档”、数据有据可查,随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五)工作进度

1.基础数据表填报(2026年9月18日前):

基础数据表须优先采集,供其他表格关联调用。具体包括:“院校篇”中表1-1至表1-4,表1-6,表4-1至表4-3,表4-5、4-6,表5-1至表5-3,表6-4,以及“专业篇”中表7-4,表7-10,表师范-5。

为保证后续表格的填报,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需先行完成17个“基础数据表”的填报与审核工作。

(1)9月10日前:完成“表1-1学校概况”“表1-2校区”后,完成“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与审核;

(2)9月15日前:完成“表4-1校领导信息”“表4-2管理人员信息”“表4-3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表4-5其他教职工信息”“表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的填报与审核;完成“表5-1学生统计情况”“表5-2本科在校生信息”“表5-3研究生基本信息”“表6-4专业基本情况”“表7-10本科实验场所”的填报与审核。

(3)9月18日前:完成“表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7-4开课情况”“表师范-5师范类专业培养情况”。

(4)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对出现增减值的数据应提前做好变动情况说明,并同步准备相应支撑材料,以备“回头看”检查及后续正式上报数据时一并提交。

2.其他数据表填报(2026年9月24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院校篇”“专业篇”数据填报及单表校验。

3.全局数据校验与支撑材料报送(2026年9月30日前):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完成全局数据表校验,各责任单位报备纸质版材料及核心数据支撑材料。

4.核心数据审定(2026年10月11日前):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汇总形成审核评估核心数据及支撑材料汇编,报学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审定,确保“回头看”检查前各项数据及材料准备到位。

(六)数据校验

1.数据连续性:本次预填报数据应与往年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形成连续,变化较大的数据应如实提供说明材料。新增及修改表依据填报指南中的指标解释完整、准确填报。

2.数据自洽性:办学基本条件、学生统计情况、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学生国际交流等数据,应与学校填报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国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保持一致。

3.数据衔接性:预采集核心数据应与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台账相衔接,整改核心指标的变化情况应有据可查、相互印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审核评估整改中期“回头看”是对我校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核心数据及支撑材料是检查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主推进”的三级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强化统筹。本次预采集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坚决打破工作壁垒,畅通牵头单位统筹、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数据预采集、审核、支撑材料整理全流程顺畅衔接。

(三)保证质量。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研阅《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4)以及院校、专业“画像”指标体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同步做好核心数据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材料完整可查,做到“数据有据、材料可溯”。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联系人:陈英丽 33720999

(二)微信工作群:

为了便于沟通交流,请各单位数据采集相关人员于9月9日前实名(修改备注为:单位名称+姓名)加入学校2026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群,届时相关工作通知及材料将通过工作群发布。

附件:

1.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模板

2.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任务表

3.2026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预采集质量监控表

4.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