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教(评)〔2025〕2号,我校于2025年1月8日至1月16日开展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反馈。
一、问卷及结果计算
教师评学问卷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师评学暂行办法》(咸师院教字[2017]10号)中调查表进行设置,由各班任课教师从授课班级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校效果三个方面十个评价项进行评价。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指标按照优、良、中、查四个等级打分,其中优为9分,良为8分,中为7分,差为6分。各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按行政班打分,各行政班级得分求平均值为最终该班评价得分。
各行政班级教师评学结果见附件1,各学院教学评学完成率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师评学结果存档和反馈工作,对评学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各班级,并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附件1: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教师评学结果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教师评学完成率
教学质量评评估中心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