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学校于2025年1月8日至1月16日开展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反馈。
一、问卷及结果计算
本次评教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咸师院教字〔2021〕32 号)中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分表Ⅱ(学生用表)设置问卷,问卷总分60分。并按照文件要求对学生评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去掉前10%和后10%,以其余学生评价分数的平均值为教师的评价得分。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做好评教结果存档和反馈工作,一是将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督促教师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二是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咸师院教字〔2021〕32号)将学生评教结果用于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评价。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学生评教结果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学生评教完成率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