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过程管理,掌握教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教学工作,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第12周(11月18日-11月24日)
2.学校集中检查:第13周(11月25日-11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与课堂教学情况。
(1)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及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
(2)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24]50号)《咸阳师范学院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咸师院教字[2024]47号)《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标准》(咸师院教字〔2024〕46 号),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材料以及2024版培养方案制定情况;
(3)依据《咸阳师范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24]48号)《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标准》(咸师院教字〔2024〕46 号),检查2020版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2024版教学大纲(第一学期开课课程);
(4)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师教案质量标准》(咸师院教字〔2024〕46 号),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案;
(5)本学期所有开设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6)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日志;
(7)本学期开设课程的作业批改情况;
(8)教师调停课情况。
2.教务与考试管理情况。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文件、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处理材料;
(2)学院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课程考核质量标准》(咸师院教字〔2024〕46 号)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自查情况,包括命题质量、试卷印制及保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师范类专业课程达成度分析、试卷存档等;
(3)重修考试相关资料的归档;
(4)学籍管理情况,包括学籍异动(转专业)、学籍管理归档情况、2024届毕业生身份复核校内存档材料。
3.实践教学方面。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已安排或已完成的实习、见习相关材料,包括实习审批表、实习计划、实习协议、实习总结、实习成绩和实习生成绩评定表等相关过程性资料;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相关材料,包括实验教学安排、实验室教学日志、实验课程学生实验报告、学生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3)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任务书、项目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等相关资料;
(5)学科竞赛的申请、审批、组织和获奖等相关资料。
4.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1)专业聚焦和落实认证工作“主线”和“底线”要求情况。一是检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设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贯通有效;二是检查专业对产出目标(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等)达成评价的依据是否合理、评价结果能否支撑预期目标,评价结果是否用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材料依据主要有课程达成度报告、2024届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2020版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报告、2020版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2024版才培养方案。
(2)课程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材料。
课程试卷及过程考核材料。专业最近三年用于评价毕业要求达成的专业核心课程(含课程化的教育见习、实习、研习)材料,每位督导至少抽调2门课程试卷(考核材料),每门课程至少抽调10份学生试卷(考核材料)。抽查材料还需含该门课程(或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评分标准、成绩单(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试卷分析报告和课程质量评价报告(或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等。
毕业论文(设计)。专业最近三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每位督导至少抽查两届学生 10 份毕业论文(设计)。抽查材料还需含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大纲、指导教师指导过程记录和成绩评定结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整套材料。
教育实习档案。专业最近三届学生教育实习材料,每位督导至少抽调两届学生 10 份教育实习档案。抽调材料还需含教育实习环节的教学大纲、考核评分标准、学生总体考核成绩单、教育实习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等。
5.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1)学院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
(2)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培训学习材料;
(3) 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情况。
6.教学质量监控。
(1)二级学院教风学风检查原始记录及相关材料;
(2)上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3)二级学院督导队伍建设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
(4)二级学院教师听课记录相关材料;
(5)二级学院质量文化建设相关制度及材料。
7.其他方面。
(1)相关课程建设进度情况;
(2)教材征订的推荐审批情况;
(3)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情况;
(4)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践“双导师制”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21〕38号),各学院“双导师”建设情况。
(5)师范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6)各师范专业中小学案例资源库使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
1.中期教学检查要与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对照检查相结合,与师范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相结合,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加强建设,推动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师范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
2.中期教学检查工作采用各二级学院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检查。
3.本次中期教学检查重点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试卷及过程性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材料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各专业OBE理念的贯彻情况,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设置之间的“反向设计、正向施工”逻辑关系是否贯通有效。分析评价是否有效作用于持续改进。
4.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准备,座谈会在检查当日同步进行,每院20名学生代表(不同年级学生均匀分布)、教师代表(人数为学院总教师数的10%)参加座谈会。
5.督导检查组要做好检查记录,梳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师生反映的问题,汇总相关情况,形成每个学院的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安排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小组工作要求
联 系 人:陈英丽
联系电话:33720999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安排表
检查时间 | 检查学院 | 参加人员 |
11月25日上午8:00 | 计算机学院 | 组长:李 琨 成员:张玉叶 李晓华刘敏娜 崔颖冀 |
11月25日下午2:30 | 数统学院 |
11月26日上午8:00 | 地理与环境学院 |
11月26日下午2:30 | 物电院 |
11月27日上午8:00 | 化工院 |
11月25日上午8:00 | 经管院 | 组长:亓娟莉 成员:于 丽 于爱莲 陈春华 宫敏燕 李 玲 王禾玲 李冠杰 |
11月25日下午2: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月25日下午4:30 | 历史文化学院 |
11月26日上午8:00 | 教科院 |
11月26日下午2:30 | 外国语学院 |
11月27日上午8:00 | 文传院 |
11月25日上午8:00 | 体育学院 | 组长:于 艳 成员:徐 伟 高 阳 张小进 岳 瑾 张晋平 |
11月25日下午2:30 | 设计学院 |
11月26日上午8:00 | 美术学院 |
11月26日下午2:30 | 书法学院 |
11月27日上午8:00 | 音乐学院 |
11月27日下午15:00 | 秦都书院 | 亓娟莉 于 艳 王禾玲 李冠杰 |
附件2: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程序
1.每天早上8:00小组成员在所检查学院办公室集合。
2.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汇报本学院中期检查自查情况,内容包括学院教学自查情况(严格按照检查的7个方面提纲进行汇报)、期中教学检查组织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与好的做法、下一步措施。
3.中期教学检查小组抽查相关教学资料、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
4.在中期教学检查工作整体结束后,各小组组长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