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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3 作者: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要求,同时为我校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做好前期准备和数据支撑,现就我校2022-202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一)工作任务

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为两个层次: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报告相关要求及责任单位如下:

1.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总报告撰写及支撑数据采集(部门)

根据《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及任务分解(部门)》(详见附件1-2)要求撰写质量报告文本,根据《2022-2023学年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任务分解(部门)》(详见附件1-3)要求采集支撑数据。

责任单位: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2.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及支撑数据采集(学院)

根据《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学院)》(详见附件1-4)要求,撰写学院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

责任单位:所有本科教学学院。

(二)相关说明

1.报告支撑数据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2004)》填写。如未达到指标要求,请进行标注和说明。

2.教学方面数据采用2022-2023学年数据(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财务方面数据采用2022自然年数据(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报告中的相关支撑数据应与2023年高等教育基础统计报表数据(高基报表)以及2022-2023学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同时注重报告内数据之间的准确性和自洽性。

(三)工作安排

1.10月24日前:各单位报部门联络人员名单(见附件1-1),并开始报告撰写和数据采集工作。

2.11月10日前:各责任部门将分工内的报告文本和支撑数据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3.11月15日前:学校对各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的材料逐一返回各单位完善修改。

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一)填报平台

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使用本单位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完成填报工作,系统校内网访问地址:192.168.200.172。各负责单位和二级学院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分为全校通用数据、师范特色数据、工科特色数据三个模块。其中,师范专业数据要求所有师范专业都必须填报,工科专业数据要求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为工科的专业都必须填报。

1.全校通用数据

(1)工作流程

实行责任部门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

①按照工作实际和高效原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本次数据采集填报任务进行了分解,分为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两部分(任务分解见附件2-1)。

②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单位按照要求和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系统填报或线下提供的方式提交数据给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质量把关和有效性审核。

③责任部门在系统提交填报、审核后的数据。之后将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材料经责任联络人(录入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同时提交《质量监控表》(附件2-3)。

(2)填报形式:分为线下模板、在线填报和文件上传三种形式。

1.线下模板(附件2-5)。填报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

2.在线填报。责任填报部门根据表单填报项直接在系统上进行在线填报。

3.文件上传。数据表格内涉及“文件上传”时,统一命名为:数据表格编码+表格名称_上传文件名称,格式为PDF。

(3)工作进度

①10月24日前:相关部门将本单位数据采集责任领导和责任联络人名单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见附件2-4,分sheet1教学单位和sheet2职能部门)。

②10月26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录入“基础数据”(具体见任务分解表)。

③11月3日前:相关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完成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

④11月7日前:责任单位审核相关数据并提交。

⑤11月20日前: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平台提交最终数据,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

2.师范专业及工科专业数据

(1)工作流程

实行责任学院负责制,按照“专业主体、部门协助、学校统筹、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

①按照工作实际和高效原则,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本次数据采集填报任务进行了分解,因师范类专业及工科专业数据表单信息是专业认证数据报告的主要来源,所有数据的合理性、有效性、准确性均由各责任学院负责;协助单位对便于全校统计处理的数据进行统计并经教务处反馈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核对确认后由教务处在系统填报(任务分解见附件2-2)。

②责任学院将自行采集的所有数据、教务处反馈的数据进行整合、汇总和审核后将数据纸质版签字确认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同时提交《质量监控表》(附件2-3)。

(2)填报形式:系统线上填报

(3)工作进度

①11月3日前:各责任学院、协助单位在系统填报采集数据;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协助单位填报的数据反馈给各责任学院。

②11月7日前:各责任学院汇总、整理、审核确认数据后,提交所有数据纸质版提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③11月20日前:教务处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平台提交最终数据,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学院进行沟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服务评估。我校拟于2025年上半年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本次教学质量报告和数据采集将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积累和支撑,各职能部门和所有学院要借此工作,凝练特色,补齐短板,为审核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保证质量。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保证数据质量。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版须是电子版的最终版。

4.数据准确。各责任部门要对连续三年质量报告以及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22-2023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延续性。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陈英丽,电话:33720999,邮箱;xspg111@163.com

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梁亚敏,电话:33720999,邮箱;xspg111@163.com

办公地点:1-113

(二)交流平台:咸师本科数据采集交流QQ群

1.群号:364943950。

2.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所有学院的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联络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了便于沟通交流,请实名加入(入群后修改备注为:单位简称--姓名)。所有工作材料都将通过工作群进行统一发布,请各单位相关人员于10月24日前加入工作群。

附件1: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相关附件

1-1: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人员信息表

1-2: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及任务分解(部门)

1-3: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教据目录及任务分解(部门)

1-4: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学院)

附件2:2022-2023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相关附件

2-1:2022-2023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通用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全校通用数据)

2-2:2022-2023年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特色数据采集责任分解表(师范、工科专业数据)

2-3:2022-2023年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2-4:2022-2023年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讯录

2-5:2021-2022年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模板及指南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