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38号)要求及学校评建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5年3月初开展审核评估预评估,5月正式接受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根据审核评估程序,学校必须在2025年3月前向教育部审核评估管理系统上传专家工作案头材料。现将专家工作案头材料的征集安排如下:
一、专家工作案头材料清单及征集、审核责任单位
专家工作案头材料主要用于专家筛选访谈对象,听课看课及调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文档。专家工作案头材料清单共包括以下21种材料。
1.院系设置清单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征集,各学院协助,人事处负责审核。
2.部门设置清单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征集,各职能部门协助,人事处负责审核。
3.校领导名单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收集,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
4.管理人员名单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从教育部基本状态数据库中导出2024年9月30日时点的相关数据,人事处负责填报、审核。
5.教师名单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从教育部基本状态数据库中导出2024年9月30日时点的相关数据,人事处负责提供、审核。同时,人事处在2025年3月10日之前负责补充提供2024年10月1日-2025年3月10日教职工异动名单(包含调入、调出及退休人员)。
6.专业清单(当前)
提交时间最新数据,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提供,招生就业处协助填报。
7.专业培养方案
目前在校生人才培养方案(PDF版),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提供。
8.课程教学大纲
与人才培养方案相对应的课程教学大纲(PDF版),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收集、提供。
9.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该材料由教务处负责提供。
10.课程清单
该材料为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开课课程清单,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提供。
11.课程表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表,评估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停课。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提供。
12.学生名单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从教育部基本状态数据库中导出2024年9月30日时点的相关数据,教务处教务科负责补充相关信息并审核。
13.实习实训基地清单(当前)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从教育部基本状态数据库中导出2024年9月30日时点的相关数据,二级学院负责补充后于2025年1月19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审核后提供。
14.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该材料包含2023届、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按届制表,由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月19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审核后提供。
15.试卷清单
该材料包含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的试卷清单,按学年制表,由各二级学院提供。
16.实验室清单(当前)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从教育部基本状态数据库中导出2024年9月30日时点的相关数据,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补充相关信息并审核。
17.毕业生清单
填报2023届、2024届及毕业5年(2020届)的学生名单。其中毕业5年的毕业生(含升学)按5%的样本量进行随机抽样,毕业人数排在前20的专业样本量不低于5%。该材料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
18.用人单位清单
接收毕业1年(2024届)、5年(2020届)人数排在前50的用人单位信息。以毕业时签约单位为准。该材料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
19.校历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由党政办公室提供。
20.学校作息时间表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收集。
21.校园地图
该材料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收集。
二、专家工作案头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所有案头材料终版以excel电子表格和PDF两种形式提交,另一并报材料纸质版扫描件(具体填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上有具体提交时间要求的按要求提交,其他案头材料在2025年2月16日之前完成并提交。请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寒假假期,全面梳理审核评估各项工作,完善相关材料。预期未提交材料影响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度的,责任由相关单位负责。
材料终版发送邮箱:405497377@qq.com。
联系人:陈英丽 联系电话:33720999/18092261845
附件1:相关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2:相关本科教学状态数据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