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贯彻推动“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认证理念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教字[2021]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命题、达成度分析等工作的通知》(教评〔2021〕10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相关工作,为专业认证做好材料支撑,现就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0级、2021级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师范类专业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通识课、专业课、实践课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和全体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将其作为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课程评价的改革促进教学模式的变革。
2.承担2020级、2021级师范类专业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应在4月22日之前完成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分析报告》并与试卷一起按时归档。
3.各相关学院须在本学期第10周前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问题导向的检查情况报告。
4.学校将课程评价工作的完成质量和检查情况纳入期中教学检查,并作为对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