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咸师院教字〔2024〕43 号),需面向所有本科专业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为确保任课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充分参与课程质量评价,并基于评价结果改进教学工作,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和课程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1.试题命题审查
命题教师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命题审批表》(附件1),连同试卷交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查。
2.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查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前,课程负责人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及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查表》(附件2),连同作业、随堂测验等形成性评价资料样本,交本专业负责人审查。
审查时,如发现拟用于评价的考核内容不能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则该考核内容不能作为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查不通过。课程负责人必须重新挑选能够反映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考核结果,必要时应增加新的考核,评价依据审查通过后方能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3.任课教师自评班级学生达成情况
任课教师对经过合理性审查的依据,进行数据统计,对授课班级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形成评价报告并将评价结果交课程负责人及学院审核人签字审核。咸阳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参考)见附件3。
二、课程评价结果的使用
1. 教研室开展课程质量评价教学法活动。
课程完成了考试和评价之后,由专业负责人统筹安排,开展课程质量评价教学法活动。每次活动可针对一个教研室包含的课程,由教研室负责人介绍整体情况,课程组负责人介绍本门课程评价情况及改进措施。参会人员针对课程定位、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评价方法、改进措施等内容进行充分研讨,对每一门课形成明确的反馈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下一年课程质量改进效果的评价依据。
2.学院进行课程质量评价总结。
每学期末,由教学副院长安排,进行学院课程质量评价总结。每个专业负责人汇报本专业课程质量评价的总体情况,学院分学术委员会、教学管理人员等针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评价方法、改进措施、监控体系等内容进行交流和研讨,互相借鉴好的想法和做法,对一些共性问题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探索科学、合理、多样的考核方式和评价方法。由教学秘书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的书面材料,作为下一年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效果的评价依据。专业负责人将学院课程质量评价总结的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内容传达反馈给所有专业课老师。
3.课程组负责人召集本课程授课教师,利用教研室课程质量评价教学法活动的会议纪要和学院课程质量评价总结的会议纪要,认真学习反馈内容,根据讨论审定的改进措施,在下一年的教学过程中实施教学改进。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按照学院课程质量评价总结会议纪要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各个环节。
三、课程档案
1.课程大纲、大纲合理性审查表、进度表、教案。
2.咸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
3.课程考核及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查表。
4.形成性评价过程材料,包括作业、随堂测验、报告等考核资料样本,优、中、差至少各留一份,电子版亦可。
5.试卷材料(以行政班分别进行装订,装订顺序:封面、考场记录表、考试命题审批表、试卷、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平时成绩册、综合成绩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学生试卷、封底。学生试卷按成绩统计表顺序排列)。
上述1-4项材料由课程承担单位留存,第5项试卷材料交由学生所在学院保管。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
3.《咸阳师范学院课程考核及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查表》
3.《咸阳师范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模板)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