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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和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8 作者:来源: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和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2年7月版)》(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内容包括9大类,83张表格。各相关单位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任务分解表》(附件1)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二)教学质量报告编写

1.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

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2、3),采用写实性方式,显示主要做法,通过数据分析,查找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相关部门报告材料须经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

各二级学院要基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从本科教学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学生学习效果、主要办学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提炼教学改革成绩、亮点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探索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各二级学院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二、数据填报方式及统计时限

(一)填报平台

各单位数据填报人员使用本单位或本学院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完成填报工作,系统校内网访问地址:192.168.200.172。各责任单位和二级学院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二)填报方式:分为线下模板、在线填报和文件上传三种形式。

1.线下模板(附件4)。填报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

2.在线填报。责任填报部门根据表单填报项直接在系统上进行在线填报。

3.文件上传。数据表格内涉及“文件上传”时,统一命名为:数据表格编码+表格名称_上传文件名称,格式为PDF。

(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其中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具体时间要求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1.1-2021.12.31)。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2021.9.1-2022.8.31)。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2022.9.30)。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人员确定及培训(9月29日-10月7日)

1.各责任单位牵头成立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的动员和部署。按照《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指标任务分解表》,明确本部门的填报范围和各项指标。

2.各责任单位明确数据采集联络人员,人员确定后于9月30日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附件5)。同时,请各单位负责本次数据填报工作的分管领导、填报人员,加入QQ工作群,以方便交流和资源共享。

3.组织数据采集和填报人员培训。各有关部门负责采集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指南》(附件6),准确理解该指南中的每一项指标要求和范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数据采集和负责单位填报审核阶段(10月8日—10月25日)

1.关键基础数据采集与填报。

关键基础数据需在10月12日前完成部分数据填报,涉及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和实验室管理处,包括: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1-4-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1-6 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和1-7-1 本科实验场所(时点)。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它表格数据关联调用,是整个填报工作数据录入的基础,有关数据一经提交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影响其他数据的准确性。

2.数据填报人员在收集相关数据基础上,登录填报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在《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与时间安排表》,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审核和提交。

3.各参与单位需要填报的数据在10月20日之前录入系统,并将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分类报负责单位存档。

4.各负责单位审核参与单位填报数据,并补充、修正、汇总相关数据。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数据,于10月25日之前在填报系统提交负责数据,将相关数据资料的纸质版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7)。

(三)数据校级初审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1.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初审。

2.各相关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查漏补缺,修正、完善数据,并在10月31日前将修正后的数据纸质版(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四)数据提交上报阶段(11月1日—11月5日)

1.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报发展规划处审核。

2.数据经发展规划处审核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3.各负责单位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修改完善数据,录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提交终审数据。

(五)相关责任单位和二级学院质量报告编写(11月1日—11月5日)

1.各责任单位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3、4),撰写学校质量报告相关内容。报告经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各学院编制《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字左右。各学院审定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六)学校质量报告编写阶段(11月5日—11月10日)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质量报告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七)质量报告发布阶段(11月11日-15日)

1.校教学质量报告经校长办公室审定,于11月15日前在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期一年。

2.《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发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质量报告编写工作,是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认真负责,按时完成。

2.严把质量。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数据采集和质量报告编写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要对近三年数据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22年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服务全局。数据填报要综合考虑专业认证工作、新一轮审核评估和申硕工作相关要求,相关学院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确保各项数据与全校基本数据相匹配,对照本科专业教学国家质量标准,为后期工作提供坚实数据基础。

联系人:陈英丽 联系电话:33720999

本科教学数据采集QQ群:364943950

电子邮箱:xspg111@163.com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咸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

3.咸阳师范学院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

4.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最新导入数据模板

5.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联络员信息表

6.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指南

7.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