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工作,规范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规定》(咸师院发〔2018〕3 号),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时间为2月26日(周一),全体校领导和处级领导干部分为17个听课组,组长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
二、听课方式为随机听课。听课领导认真听课,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主动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听课领导在完成听课环节后,请将《咸阳师范学院听课记录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及时交至课程承担学院办公室。
三、各小组组长安排召开包括授课教师在内的全组座谈会,从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并在今后教学中予以改进。
四、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4日前将小组成员的听课记录、评价表及小组整改意见(签字盖章)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1-113室)。
附件:
1.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分组名单
2.咸阳师范学院听课记录表、评价表、质量标准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月26日课表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