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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教师评学结果的通知 教(评)[2024]6号

发布日期:2024-01-14 作者:来源:

根据元月8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展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反馈。

一、问卷及结果计算

教师评学问卷依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师评学暂行办法》(咸师院教字[2017]10号)中调查表进行设置,由各班任课教师从授课班级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校效果三个方面十个评价项进行评价,去除评价分数最高的10%和最低的10%进行计算。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师评学结果存档和反馈工作,对评学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各班级,并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学生评教成绩表

教学质量评评估中心

2024年元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