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内容: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二、工作安排:
(一)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1.评价范围:2016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评价方法:综合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及评价策略。评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反思自查、调研分析、咨询研讨、交流研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座谈会等。评价前需确认所采用评价方法的合理性。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
(2)各专业对评价过程做好记录,形成“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记录文档,包括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工具、评价结果等,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溯。
(3)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模板可参考附件1。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并保存六年以上。
(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1.评价范围:202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评价方法: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内部(如毕业生及教师)评价与外部(如用人单位、社区等)评价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及评价策略。各项毕业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评价前要确认各项毕业要求评价方法的合理性。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师范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
(2)学院应做好毕业生联系方式收集工作,建立毕业生QQ群,开展好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情况问卷调查工作,问卷调查实行专业负责人责任制,采取电子问卷调查,可采用问卷星、腾讯问卷等问卷调查工具,问卷有效回收率不得低于本专业应届毕业生的70%,问卷调查内容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教师一起制定,并报二级学院审定通过后使用。
(3)各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记录文档和评价分析报告,评价分析报告可参照附件2。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溯。
(4)评价完成后,各专业应召开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反馈会,将达成度评价结果及问卷调查信息及时反馈给课程负责人和相应教师,分析毕业要求达成的短板,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并保存六年以上。
(三)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1.评价范围:通识教育全部课程;师范类专业开设的全部课程。
2.评价方法: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可运用的评价方法包括:课程调查问卷、访谈、课程考核成绩分析等。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院师范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
(2)各学院和全体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以课程评价的改革促进教学模式的变革。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模板可参考附件3,并按时交学生所在学院归档。
(4)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各教研室须在每学期第6周前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和课程体系合理性的教学研讨工作,并形成问题导向的对课程教学和评价质量改进有指导意义的会议纪要。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在每学期第8周前至少开展一次针对上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问题导向的检查情况报告,并向学校推荐优秀《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理论课1-2门,实践课1-2门)。
三、其他
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其过程性材料。
2.各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
3.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毕业要求达成度、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过程性材料和评价报告。
附件1: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参考)
附件2: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报告(参考)
附件3: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过程与分析(参考)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7月15日